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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6-19 09:31:40 作者:zz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新注冊的商標在某個類別上,與已經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情況被商標局駁回。這就是部分駁回,那么當商標被部分駁回后,有什么解決辦法嗎?
商標部分駁回并不就代表了注冊商標申請徹底失敗了,還是可以搶救一下的。申請人如果不服商標局部分駁回決定時,可以在收到《商標部分駁回同時書》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為申請復審。
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商標分割申請,具體所指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對駁回部分申請分割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后的申請保留原申請得很清日期。
商標局收到商標分割申請后,會將原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申請生產新的申請?zhí)枺⒂枰怨妫g回復審部分使用原申請?zhí)栠M行復審申請。
對于商標申請部分駁回需要注意的事,部分駁回僅針對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對于申請商標本身并沒有部分駁回這個意思。
如果申請商標屬于組合商標祖冊,那么即時該商標中有一部分與其他人的在線權沖突,只要雙方商標從整體上判斷屬于近似商標,而不存在部分駁回商品或服務的可能,則該商標注冊申請只能被整體駁回。所以商標申請時建議分開注冊。
如果商標注冊存在部分駁回的情況,申請人提交了很多商標申請,有部分被駁回了,也可以使用商標分割申請,因為商標駁回復審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才能解決。
綜上所述,面對因商標被部分駁回而導致注冊失敗的風險,申請人選擇進行商標分割申請是明智而理性的,硬是要一起注冊,會拖累其他部分,這時候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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