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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5-08 09:30:51 作者:zz 來源:互聯網
故事源于“X”直升機的收購,“X”直升機是美國上世紀60年代開始創立的品牌,迄今已有50多年歷史,在還未認識當事人之前,收購已經完成。“X”在美國已經注冊了商標,手里拿著美國商標證,理所當然的沒有做國內的知識產權收購評估。
收購完成傻眼了,收購人發現“X”商標2007被福建省福州市林某注冊了;2015年-2017年“X”收購期間,林某又補充注冊了“X”等7枚商標,明顯是沖著收購有備而來的。
因為商標障礙,“X”直升機在國內宣傳推廣都受到了巨大的阻礙,甚至不得不更換名稱來防止侵權。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
2019年因其他案件認識收購方,2020年才提起關于“X”商標的苦惱,項目落地受阻。
檢索發現商標持有人林某可查詢的申請注冊商標超過400個,與其關聯的互通公司申請注冊的各種各類商標達66個。林某持有的400多個商標中,有27個域外飛機馳名商標。其中有“超級美洲獅”、“超級美洲獅 SUPER PUMA”、“魯賓遜”、“羅賓遜”、“羅賓遜 ROBINSON”、“西科斯基 CICSKY”、“西科基斯”“ROBINSUN”、“SOPERPUMA”、“SUPEPUMA”等。
就本案“X”直升機障礙商標七枚,最后的障礙商標注冊時間為2020-12-14,全部撤三的夢想已破滅,這個要動手著實有點難(shao)度(qian)。
在知識產權領域,很多時候難度并不來自對手,也不來自于障礙,而是辦案成本當事人是否愿意支付,都在說要建立知識產權壁壘,其實壁壘都是用錢堆出來的。
根據實際情況提了兩個方案,方案一種是七枚商標各自提撤三或者無效,如未撤再提無效這樣成本要低一些;方案二是撤三+無效一起提。從穩妥以及省時的角度來說,方案二浪費點錢但效果最優。于是盡力說服了當事人選擇第二種方案,將一次性收費調整成風險代理的方式,減輕項目啟動成本同時也達到穩妥的目的。當事人的顧慮完全能理解,畢竟是否能將所有障礙商標清除其實是個未知數,尤其搶注時間比較早,搶注人持續注冊的情況下。
現在回想,幸好當時是采用的方案二,如果當時沒有采用方案二,我不僅不能證明自己,甚至連我自己都會懷疑自己的專業能力。
正式動啟動前,除了要跟當事人溝通費用的問題,還需要作時間上的心理鋪墊和結果可能不理想的預判鋪墊,事實證明這個事情非常重要,無論是商標撤三還是無效,最終獲得商標注冊,拿回屬于自己的商標,至少做好耗上兩年到三年的思想準備。順利一點的一年,慢一點的三年五年也正常。時間長,尤其出現短暫的不利結果的情況下,當事人心態會焦慮會崩潰,會對自己的付出產生懷疑,會后悔甚至放棄,這種情況還不少。
開弓沒有回頭箭,商標之戰就是這樣,一旦下手遇到的困難就像升級打怪,完全消滅才能闖關成功了,啟動程序該驚動的驚動了,對手該跟上的手段也一一上了,沒有逢山開路遇水搭橋的信仰很難堅持到最后,無論是對于代理律師還是當事人,都一樣。哪怕檢索很精準,也可能會遇到很難克服的客觀因素最后敗下陣來。
2021年5月,經過充分的準備,面對七枚障礙商標,同時提7個撤三及7個無效,同時提了兩個“X”新申請。搶注人在“X”收購期間頻繁注冊商標,足見其對收購是清楚的,因此在這個商標的使用證據上做了充分的文章。2021年11月與2022年1月撤三的結果先下來,七個商標被滅掉其中兩個,還剩五個商標撤三均未能成功。
因五個撤三的失敗,此刻當事人心情也有波動,對何時獲得該枚商標以及我們的專業能力都提出了質疑。根據經驗判斷我們提供的證據另外五枚商標被無效的可能性非常大,用緩兵之計安撫好當事人繼續等待無效結果,同時保持商標的新注冊申請。直到2022年5月其中一枚商標以“爭議商標的注冊已構成2001年商標法所指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之情形”為由被宣告無效,緊接下來另外四枚商標以相同的理由全部被無效,此時礙障商標全部被清除,2022年12月28日,因障礙清除,被駁回的“X”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除了撤三無效新申請,搶注人亦提了4個新申請,根據案件需要,當事人也提了3次商標異議4次新申請3次駁回復審作為回應方案。因為案件涉及多枚商標,幾乎是用了所有能用的手段最終成功將被搶注商標拿回。
商標撤三無效復審案件中,五分專業能力,五分運氣。運氣包括很多,引證商標被無效或撤三的可能性大,對手在專業上犯的錯誤,對手因經濟上或者需求上的考慮自動放棄都是運氣的組成部分。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好運常伴,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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