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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10-17 10:02:18 作者:zz 來源:互聯網
品牌酒價值高、銷路廣,總有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以低價酒冒充高價酒,甚至將來路不明的散裝酒、勾兌酒貼標銷售。此類假酒流入消費市場后,不僅擾亂市場秩序,侵犯知識產權,更會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
近日,吳江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制售假“五糧液”“劍南春”等品牌白酒的案件。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從網上購入“五糧液”“劍南春”等注冊商標包裝材料、空酒瓶等,在自己家中用漏斗將購入的低價散裝白酒自行灌裝并包裝成上述注冊商標的成品酒用于銷售,銷售數額達10萬余元。
張某銷售的價格明顯低于品牌市場價,六瓶一箱的“五糧液”僅賣1000元,“劍南春”僅賣450元。有些買家在價格低廉的情況下明知道其假而買假,只是為了送禮請客時“撐場面”“有面子”。殊不知要面子之余,忽視了其中的食品安全隱患,是對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任!
在張某家中現場查獲到已灌裝好的“五糧液”“劍南春”100余瓶和相應包裝材料等,還查獲了其尚未灌裝完成的“飛天茅臺”“水井坊”包裝的半成品酒。據張某稱,其制造假酒是采取來單采購的形式,即根據客戶的訂單來生產制造相應的假酒,該兩種酒尚在制作中,還未出售。
目前,吳江區檢察院已對張某以假冒注冊商標罪提起公訴,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檢察官提醒,市場監管機關需嚴格把控市場準入,加大對酒類市場的監管力度和執法力度,加強對酒類經銷商的宣傳教育工作。
消費者應樹立理性健康消費觀,不要因一時“好面子”置親友與自己的身體健康于不顧。同時選擇大型商場、超市、專營店等正規渠道購買酒類產品,要求經營者出具正規發票,除了名酒,對于暢銷的大眾品牌酒類也應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遇到疑似假酒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相關企業咨詢,發現制假售假的行為應及時向執法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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